“国家补贴”“数字农业示范项目”“无息贷款”……近期,徐州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接连办理两起合同诈骗案,不法分子以“订单农业”为噱头,瞄准企业布设连环骗局,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通讯员罗莎莎戴璐彤韩莹萱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张晓培
“这是国家支持的数字农业示范项目,有政府专项补贴。”自称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的晁某某,现身新沂市某镇田间地头,向当地企业推介“智能温室”建造的“订单农业”项目。晁某某声称,企业只要承接该项目,就能获得政府专项补贴,还能申请无息贷款等优惠政策。
为获取企业信任,晁某某多次带领多家意向企业,前往其宣称的“智能温室”拟建地考察,现场出示租地合同,以及伪造的“农业专项政府补贴方案”文件。
在“高科技项目”“政府补贴”“无息贷款”等多重诱惑下,多家企业动了合作念头。然而签订施工合同时,晁某某却提出附加条件——项目建造所需材料,必须从其指定的某温室工程公司采购。
最终,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与晁某某签订温室大棚施工协议并垫资施工。
不料,第一批高价温室材料运抵工地后,企业负责人却发现再也联系不上晁某某,工程款迟迟无法结算,而800万元材料款,早已打入晁某某指定供应商账户。察觉被骗后,受害企业立即报案。
无独有偶,就在该镇多家企业发现被骗的同时,新沂市其他乡镇、街道的数家企业,也遭遇了类似情况。据报案的黄先生等人反映,他们所在企业与自称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刘某某签订温室大棚建造合同,按要求从指定的“某温室工程公司”采购大批材料。可企业支付4100余万元货款后,刘某某便“人间蒸发”。
公安机关初步调查发现,这两起案件高度相似。新沂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案情后提前介入,成立融合办案团队引导侦查工作。承办检察官核查发现,晁某某、刘某某等人宣称的“专项补贴”“无息贷款”均为子虚乌有,涉案的补贴文件全系伪造。
既然补贴文件是伪造的,“指定供应商助力验收”的说法便不攻自破。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调取涉案资金流水、核查企业资质,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涉案材料的质量、价格进行全面评估。调查结果揭开了骗局真相:诈骗分子事先与指定材料供货商达成“返点”协议,在晁某某的案件中,供应商从抬高售价中牟取暴利,收到800万元货款后,将其中230万元通过多层转账,最终打入晁某某私人账户,双方就此瓜分赃款。
至此,一条清晰的诈骗链条浮出水面:犯罪团伙先与材料供货商勾结约定返点,再虚构“订单农业”项目及政府补贴政策,诱骗企业垫资施工;随后通过指定采购渠道,以高价销售材料套现;最后以“政策变动”为由终止项目,卷款潜逃。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晁某某、郑某某、赵某某等人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判决被告人晁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在晁某某合同诈骗案中,检察机关协同公安机关,为7家受害企业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针对刘某某犯罪团伙的追赃工作,仍在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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